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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盘鲍毓明性侵案:摧毁一切的突破口是李星星的年龄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1-04-01


一些人的认知,甚至有些自称是自己的良知,被鲍毓明性侵案的调查报告给“颠覆”了。自称被欺骗了善良的一些人,还是寻找、谴责结果逆转的这起近些年罕见酿成意见一致的社会大事件的始作俑者。有人说是报社记者倾向性报道,有人说是恋童癖遇上了仙人跳没一个好的。


当然,也有人怪网民们的善良太容易被欺骗和利用,就像前不久揭露自己学习优异、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结果调查得知其成绩一般,只是本人未填报志愿而被班主任女儿冒用身份和学籍而已的苟晶事件,告诉吃瓜群众以后管好自己的事就行了,不要信什么媒体,不要对社会新闻跟着起哄。


还一些人出来为地方警方鸣不平,称当地警方之前的案件定性正确、处理方式得当,应该有人出来为警方蒙受的指责和猜疑进行道歉。


事实是,2019年4月9日,李星星以遭到性侵并被殴打为由,曾向当地警方报警,据媒体报道当地检察院也提前介入,但当月26日,警方以受害人被强奸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销案件。2019年10月,案件在检察院的监督下,被二次立案,给出的理由是“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直到南风窗那篇《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 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的横空出世,二次立案已经过去了6个月,警方的调查结果还没做出,“李星星及其律师却一直联系不上办案民警丁某某。”(以上转自新京报4月10日的““高管被指性侵养女案,烟台警方当尽快回应关切)



强奸案,多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两人空间,而且是多年多月的时隔,再加上对方是熟知法律知识提前酝酿已久的谋划,想办成性侵案,难度可想而知。外界已经形成滔天的舆情,鲍毓明的一些作为已经被批的淋漓尽致,“罪无可恕”,这已经不是一句“没有犯罪事实”能够回应质疑的了。


不得不佩服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的高明和精准,调查报告上来的一句“李星星伪造年龄”(真实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户籍登记的2001年8月系后来违规篡改所成,),与鲍毓明第一次见面的2015年10月10日,算上之后的交往进而发生关系,已经年满18岁无疑,这让外界同情的性侵未成年人,不攻自破。至于是否构成强奸罪,一个不认一个指控又时隔多年反复离合,已经无法获得舆情支持了。



这里面有三个时间点,1997年10月、2001年8月,与2015年10月。以1997年10月为出生计算,到2015年10月10日,正好是18周岁;而如果以2001年8月为出生日期,到2015年10月10日,则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涉及到一个《刑法》的一个司法解释,即“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既然已经年满18岁,也就不存在审查是否适用这个司法解释的必要了。


为了进一步证实李星星的出生年龄系伪造,联合调查组专门指出了关于安徽省太和县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在韩某某户籍年龄变更中存在的违规办理问题,由当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调查报告公布的晚些时候,安徽太和县公布了李星星户籍年龄更改中公安学校医院等12名涉事人员的处理结果。李星星2015年3月和其父亲提供虚假出生证明和证人证言,申请更改了出生日期,以处理了一大批人的方式,被进一步证实。


与当初警方撤案决定的一句“没有犯罪事实”相比,李星星被查出并被证实篡改了年龄,根本不是未成年人,犹如推倒了支撑一切上层建筑的唯一立柱一样,三十六计里上屋抽梯一般,将之前鲍毓明性侵未成年人、长期包养洗脑精神控制、犯罪事实清楚却长期无法侦破等等此前李星星的自述、媒体的转述、律师的主张,彻底掀翻在地。

有人质疑媒体记者的虚假报道,可媒体记者有权力调查刺穿李星星手里的身份证记载的2001年8月出生日期吗?有人质疑律师是助纣为虐,可律师有权查实身份证年龄作假吗?还有当地的警方,在撤案决定书上,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不知道有没有想过出生日期造假一说,即使想到了,是否有能力有魄力去调查异地12名各部门联合出具的年龄户籍身份修改记录呢?幸好有了中央督导组的介入,否则,这个案件的真相,恐怕永远会陷入了纠缠不清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鲍毓明性侵案调查报告,追究了鲍毓明违规执业的法律责任,点名了其应该受到社会谴责的道德责任,也追究了帮助李星星篡改户籍年龄一干人等的责任,甚至点出了基层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但调查报告,偏偏对应该明知自己伪造了户籍年龄,又扩散自己遭受性侵指控对方构成犯罪,而且已经是成年人的李星星,没有提到责任追究的事,不可谓不是遗憾。


随着网络时代的兴起,网络维权进而媒体维权正以一把双刃剑的形式出现。有人指出,翻开近年来重大刑事冤案平反的经过,没有一起不是先有网络维权最终带来了现实的司法平反,随之而来的,也发生了很多善于利用公众情绪,将自己伪装成受害者,甚至不惜捏造歪曲事实来借用媒体和公众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案例,


面对无力改变的维权困境,网络成了唯一的希望,但善良的吃瓜民众在经历了一次次被反转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等待“官方通报”,可问题是,没有足够的民众支持,“官方通报”会来吗?那些真正的受害人会得到救助和保护吗?一次次“狼来了”事件,已经严重破坏人与人之间极其重要又极其脆弱的信任。


不应该留下遗憾,调查报告既然已经查清事实,篡改年龄,以未成年人遭受性侵主张他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李星星,理应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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